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文件
深宝教〔2018〕154号
关于开展2018年宝安区教育系统“年度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教育办、中小学: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树标杆、立榜样。经研究决定,于今年6-7月组织开展宝安区教育系统“年度教师”评选活动。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区教育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范燕塔
副组长:李全毅、范培川、熊俊峰、吴永明、张德梅、陈国新、彭茂发、马军、温福华
成 员:各科室长、学区教育办主任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范培川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协调评选事务。
各学区教育办要成立由学区联系领导任组长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评选工作小组。
二、评选范围、对象与名额
(一)评选范围与对象
在深圳市基础教育系统工作满10年以上(截至2018年6月30日),在教书育人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公民办中小学一线专任教师(周课时量达到本校教师平均课时量)。
(二)评选名额
职业教育集团、宝安中学(集团)、新安中学(集团)推荐“年度教师”候选人1-2名;各中小学校推荐“年度教师”候选人1名。各学区教育办从辖属民办学校、公办小学推荐的候选人中评选 “年度教师”候选人1-2名,作为区“年度教师”推荐人选;职业教育集团、宝安中学(集团)、新安中学(集团)、公办中学推荐的候选人直接为区“年度教师”推荐人选。全区评选产生宝安区“年度教师”1名和宝安区“年度教师”提名奖4名。
三、评选标准与条件
宝安区“年度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ü 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热爱学校,热爱生活;
ü 身体健康,富有激情,忘我投入,无私奉献;
ü 学识扎实,理念先进,表达能力强,综合素养高;
ü 勤于学习,善于研究,勇于创新,乐于合作;
ü 善于激发学生潜能,教书育人成果突出,深受学生喜爱、
家长赞赏、同行认可、社会好评。
四、评选办法
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坚持组织考察、群众评议与舆论监督相结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一)各学校评选产生“年度教师”推荐人选。
1.推荐方式。学校“年度教师”推荐人选可采取教师自荐或他荐等方式进行推荐。
2.学校组织评选。学校应组建由学校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一线教师代表、校外专家、家长和社区代表等参加的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面试答辩,综合考核,最后评分或票决产生学校“年度教师”推荐人选1名。
3.公示上报。各校推荐人选应在校内公示5天,无有效投诉后,职业教育集团、宝安中学(集团)、新安中学(集团)、公办中学报送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学区民办学校及公办小学报送辖属学区教育办公室。
(4)上报材料要求。各学校“年度教师”推荐人选报送材料应包括:
①文字材料。推荐人选应提交一篇2000-3000字的介绍材料。围绕“年度教师”评选条件,充分阐述推荐人选教育工作经历、教育思想理念、专业发展情况、教书育人成果及论文、论著和相关证明材料等。
②视频材料。内容自定,长度不超过5分钟(高清格式,以本人姓名及学校命名)。视频材料将在后续评选各环节中使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对推荐人选视频制作给予充分支持。
③个人照片。每人需提供彩色生活和工作照各一张(像素为1024×768以上,分辨率为300dpi以上,jpg格式,以本人姓名及学校命名)。
(完成时间:7月6日前)
(二)各学区组织推荐“年度教师”候选人。
各学区组织专家评委,负责对辖属民办学校、公办小学报送的“年度教师”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最后产生1-2名区“年度教师”推荐候选人。
(完成时间:7月11日前)
(三)区教育系统评选产生区“年度教师”。
1.确定资格人选。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团,负责对本区各学区、学校报送的“年度教师”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12名区“年度教师”入围人选。
2.评选产生区“年度教师”。
(1)媒体推介,民众海选。通过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我区教育系统“年度教师”,即宝安区“年度教师”资格人选(共12名)。设置用于投票海选的专门网络平台和微信平台,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家长和社会民众参与投票。投票排序结果按10%的权重,计入综合排序。
(2)现场展示,大评委评审。组织我区教育系统“年度教师”资格人选(共12名)现场展示、演讲答辩。实行大评委评审,评委由教育专家、校长与教师代表、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媒体代表等组成。评分或投票排序结果按90%的权重,计入综合排序。
综合以上两项排序结果,合计排序。经局党组会研究审定,最后产生1名区“年度教师”,4名区“年度教师”提名奖。
3.公示上报。区“年度教师”及区“年度教师”提名奖在区内(或系统内)公示5天,无有效投诉后,区“年度教师”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入围参与市“年度教师”评选。
(完成时间:7月20日前)
五、表彰奖励
对当选宝安区“年度教师”及其提名奖的教师,在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及奖励。
六、保障措施
宝安区“年度教师”及其提名奖列入区教师节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项目,表彰经费从宝安区奖教奖学项目经费中列支。各学区和学校要指定一名领导和专门部门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推进、沟通协调,安排落实各项工作。
七、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7月11日前将《2018年宝安区教育系统年度教师推荐表》及《2018年宝安区教育系统年度教师推荐名册》,以及文字介绍、视频、照片等材料报送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608(职业教育集团、宝安中学(集团)、新安中学(集团)、公办中学直接报送;民办学校、公办小学报送辖属学区教育办,由学区教育办统筹报送),电子文档通过宝安教育协同办公系统文件交换至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何美玲,联系电话:29644665。
附件:1. 2018年宝安区教育系统年度教师推荐表
2. 2018年宝安区教育系统年度教师推荐名册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18年7月2日
附件1:
2018年宝安区教育系统年度教师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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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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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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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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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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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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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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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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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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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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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 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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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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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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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教育系统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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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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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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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经历(自高中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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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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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表彰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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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业绩 及先 进事 迹要 点 (300字内,另附2000-3000字左右先进事迹电子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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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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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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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2018年宝安区教育系统年度教师推荐名册
推荐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性质(公办/民办) |
性别 |
出生年月( 岁) |
学历 |
职称 |
职务 |
政治面貌 |
类别(正编/临聘/劳务派遣) |
个人事迹简述(300字以内) |
备注 |
例:1 |
张三 |
××学校 |
公办 |
男 |
198210(35岁) |
大学本科 |
一级教师 |
教学处副主任 |
中共党员 |
正编 |
×××,男,汉族,198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一级教师,现任××学校教学处副主任。获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情况……,简述个人业绩及先进事迹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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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学校请认真填报,学校“年度教师”推荐人选将统一在区教育局登记备案;
2、各学区教育办请汇总本学区辖属各民办学校、公办小学推荐人选,按推荐顺序对所推荐人选进行排序(推荐1-2名),在备注中注明“推荐人选1、推荐人选2”,其他校级推荐人选汇总其后。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抄送:市教育局,孟锦锦常委。 |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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